广东四为律师事务所(原曾用名:深圳市经纬律师事务所、广东深义律师事务所,下称四为律师所),成立于一九八四年,是深圳市宝安区成立最早的律师事务所。该所曾系隶属于宝安区司法局的国资所,二OO一年一月转为合伙制律师事务所—广东深义律师事务所,于二O一七年更名为:广东四为律师事务所,并搬迁至深圳前海地区,办公面积约500平方米。 四为律师所是一所较有实力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,现有执业律师三十多名,均为法律本科以上学历,拥有深厚的法律理论素养。二名高级职称律师,从业二十多年。一半以上律师具有十年以上的执业经历,部分律师在政府或司法机关任职;部分律师具有会计师、税务师资格。全所律师具有丰富的法律服务经验和办案经验。本所拥有懂企业管理,精通税务、财会、外语的专业法律服务团队,在企业法律风险防范,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方面,取得良好业绩,长期担任数百家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,深受客户信赖。 成立至今,已走过二十年的历程。全所律师为我国的法制完善、社会发展、经济建设等方面,作出了努力。 四为律师所律师在执业时,不但注重“法律至上、客户至上”,而且注重“社会信誉、职业形象”,还与社会各界和境内外知名律师所建立了广泛的联系,拥有良好的办事综合能力和效率,深得广大当事人和社会各界人士的好评,是所有商业客户出类拔萃的合作伙伴。
连续多年获评“深圳宝安区法制宣传先进单位”及“法律服务先进单位” 参与广东省重大项目建设法律服务,如政府债券发行、企业破产清算等,服务案例多次被媒体及行业论坛引用 律师团队在业内口碑良好,客户评价中好评率达5.0分,服务范围覆盖深圳、广州、中山等地